3)第四百六一章 毒杀朱榔_大明次子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茶引上的规定,超出了或者短缺也不行。

  在靠近诸番的川、陕之地,明王朝完全禁止私商贩运,实行榷茶制度。

  洪武四年,为了确保政府用于易马的官茶数量,实行专买。如果是私人茶园,政府十取其一,然后剩下的都要卖给官府。如果茶园没有主人,那所有的茶叶是官府的了,也就是说在这些地区所有的茶叶全部都掌握在官府手里,在川陕等地茶叶的货源都掌握在官府手里了。

  其实就相当于被官府给垄断了,越是垄断越有重大的利润,难道不会有人因为利益铤而走险吗,自然会有呀。也会有人走私茶叶谋取巨额利润,但是一旦被发现那后果十分的严重呀。

  明朝廷对走私茶叶定性为“通番”,说直白一点就是卖国了。朱元璋规定私茶出境者,斩;关隘不觉察者,处以极刑。后来又规定,“把守人员若不严守,纵放私茶出境,处以极刑,家迁化外;说事人同罪;贩茶人处斩,妻小人官。”

  也就是说贩卖私茶出境的人,直接斩杀,看守的如果不严也要被处以极刑,妻小全部为奴,可以说十分严格,这样的严刑峻法之下,这些都是为了保证茶叶为官府所垄断,为的就是从诸番特别是雪区等那里获得大量的马匹。

  茶叶被掌握在官府手里,那么怎么在诸番邦特别是雪区那里获得马匹呢,为此明朝廷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机构,叫做茶马司,专门管理茶马交易,并制定了一整套严密的措施,来保证茶马互市的实施。而且明朝廷规定,想要给我们换茶叶,可以必须要用你们的马匹来换,当然其他中原没有的东西也可以,但是还是以马匹为主,甚至有的只是只要马匹。

  而且价格还是由明朝廷而规定,根据史书记载,明朝廷规定茶马交易的价格是:而且茶马比价由政府确定,“凡上马,每匹给荼四十斤;中马,三十斤;下马,二十斤。”这个价格其实还是对明朝有利,番邦即使不接受也没有办法,因为官府已经垄断了茶叶,想要从走私渠道获取的可能性不大,即使有,数量也很少,所以明朝政府完全掌握着主动权。

  我们在回头看,欧阳伦为什么非死不可,欧阳伦私自贩茶,其实就是触犯了明朝的官营茶马贸易制度,私自贩卖茶叶,本身就是死罪,这一点在明朝的律法中说的十分清楚,而且还是朱元璋亲自制定的,现在有人私下贩卖茶叶,这是朱元璋苏不能容忍的,这是在违背朝廷的制度,这是在损害朝廷的利益,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女婿。

  如果此次朱元璋宽宥了自己的女婿,那以后再有什么功臣权贵有样学样怎么办,是处罚还是不处罚呢?所以欧阳伦非死不可,而且似死的不冤枉,自从他私下贩卖茶叶的那一刻起,这个结局就已

  请收藏:https://m.lwshu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