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四章 阿拉伯联邦_燃烧的海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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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确划分了以色列与两个阿拉伯国家的边界,还对悬而未决的巴勒斯坦问题做出了初步解决。

  按照规定,埃及从占领区撤军,将占领区移交给巴勒斯坦民族解放组织,由巴勒斯坦民选政府管理。戈兰高地方向上,叙利亚收回被以色列侵占的一千二百平方公里国土,以色列则保留六百平方公里的土地,承诺不再在约旦河西岸地区与加沙地区建立定居点,承认巴勒斯坦人的民族自治地位。

  当时,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巴勒斯坦问题,而且这也是埃及最关心的问题。

  埃及一直坚持建立巴勒斯坦国,并且由巴勒斯坦人来管理,而以色列则坚决反对执行联合国决议,表示绝对不会放弃已经占领了数十年,已有两百多万以色列人定居的巴勒斯坦地区。

  为了这个问题,埃以三次谈甭。

  到最后,在以色列首先做出让步,即承认巴勒斯坦的情况下,埃及才做出让步,即在埃及的军事占领区内成立巴勒斯坦国。只是接下来的谈判依然困难重重,关键就是巴勒斯坦国是否应该获得全部主权。

  经中美出面磋商,这个问题最终依然以妥协的方式得到了解决。

  按照最终协议,巴勒斯坦国只拥有内政管理与外交权,不拥有军事权,只能组建一支人数不超过一万五千的治安部队,巴勒斯坦的国家安全、边境防卫等,都由埃及等阿拉伯国家提供。只是在以色列的要求上,对阿拉伯国家在巴勒斯坦的驻军做出了明确规定,即总兵力不超过五千。

  当时,还存在一个分歧非常大的问题,即埃及在西奈半岛的军事部署。

  根据第四次中东战争后,埃及与以色列签署的和平条约,埃及不能在西奈半岛部署常备军事力量。以色列据此提出,应该恢复到战争爆发之前的状态,即埃及承诺不在西奈半岛部署常备部队,并且接受国际社会监督。作为战胜者,埃及自然不会答应,而且明确提出,西奈半岛是埃及的领土,是否部署常备部队是埃及的内政,没有理由听从以色列的安排,更不会因此做出让步。

  这个问题,差点使谈判彻底完蛋。

  原因很简单,以色列至少在戈兰高地方向上保住了西侧的六百平方公里土地,还有一道算是坚固的屏障。可是在西奈半岛方向上,以色列无险可守,如果埃及在这里部署一支常备性军事力量,就随时有能力越过国境线,攻击以色列本土,因此以色列的国家安全就得不到任何保证。

  在中美出面干预后,双方各让了一步。

  以色列不再追求“西奈半岛非军事化”,埃及也承诺部署在西奈半岛的常备部队不超过两万人,而且所有营级以上规模的军事调动都将提前二十四小时告知以色列,不单方面破坏埃以军事平衡。

  至于戈兰高地的驻军问题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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