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4章 两地分居如何性福_好色男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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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由性权利,这是基本人身权利的延伸(当然不能违法是底线);再者就是性与繁衍、感情、快乐、生计、权利、关系、健康等都有密切关联。所以性的问题值得重视,同时性的权利需要得到保障,自己的,伴侣的,他人的,都一样。

  为什么我们会为分居的伴侣提出这个话题来讨论呢?因为我们有一些固有的观念导致了焦虑,比如“别人都是每周能做爱,我却一年只有三五次机会,这不公平,不正常”,比如“在分居两地的时候我有时候很饥渴,但又觉得自己很淫荡无耻,想自慰又不知道怎么做”“我担心他在性饥渴的时候会找性工作者,那样可能带病回来,另外我也不想和别人分享丈夫的身体”“我们各自找各自的性伴,但同时心照不宣地保证不会离婚,也不会影响家庭财产和子女抚养,这样能长久下去吗?将来我们还能回到过去互相亲密信任的关系中吗?”等等。

  回答这些问题能写三天三夜,但为了便于理解,就用一句简单的话来做个铺垫,那就是:这世界并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的性,正确的性,唯一的性价值与性方式。所以,不要先入为主地给自己的性活动禁锢太多的“不可以”“不许”“不道德”“不健康”。只保证两个基本前提即可,一个是不违法,这是底线,比如强奸、偷窥、猥亵、强制卖淫,这些是不能做的,这是社会公共契约的法定形式,是保障自己和他人基本权利的制度性规则;另外一个是这件事情对婚姻家庭的核心价值有没有负面影响,比如婚外性。如果有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很大的情况下,你会做怎样的决定?新闻里很多的情杀案件值得人深思和自省。特别是往往有未成年子女被裹挟进去成为无辜的替罪羔羊。

  而异地分居各自性很可能正好与第二个前提相关,能全身而退且对家庭婚姻质量无任何影响的恐怕很少,起码在当事人的心中也会因为对伴侣的身体背叛而暗藏愧疚,这不是人的基本婚姻道德吗?人们更多地关心在外打工的男性的性需求,相对较少关注留守故乡的女性的性需求,因为人们有一个对性欲的认识误区——男人比女人性欲更强。

  这个观点也曾经在心理学界流行多年,代表人物是性学专家艾宾。但后来大量研究表明,男女两性在性唤起程度上是不相上下的。现在观念中人们已经认同男女性欲相近。另外有一些专家比如性学专家马斯特斯等还认为,女性实际上具有比男性更强烈的内在性冲动。性反应周期的高潮消退阶段之后,男性通常有时间长短不等的不应期(即在此期间无论受到性刺激的种类和数量如何,都在身体上不会经历另一次性高潮),而女性不存在不应期,大部分女性能在有效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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